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惩重罚!十万起步
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是我国坚决不允许的行为
而近些年食品安全事故又层出不穷
宜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
《关于严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重要提示》
要求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
严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既不能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也不能缺乏良心而让问题食品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很大。
非法食品添加剂:
●如在食品中添加防腐剂,轻则腹泻、肚痛,重则对胃、肝脏、肾脏造成严重危害,更会增加癌症罹患率;
●人工色素会致孩子生长智力发育迟缓、成年产生生殖障碍;
明矾易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发育,造成痴呆;
●膨松剂会引起神经系统病变并致癌症;
●孔雀石绿杀菌剂有致癌、致畸等副作用。
●还有三聚氰胺、瘦肉精、明胶、植物激素、亚硝酸盐、罂粟壳等危害也很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存在食品中违法添加及乱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情形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没收其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
市食安办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广大消费者要依法维权,发现问题主动举报,形成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同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检及整治,并联动公安局、检察院等按照“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查处并曝光,全心竭力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内容来源丨宜宾新闻网
图文编辑丨牟 曦
责任编辑丨张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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